渝富集团召开“大监督”联席会议研究完善“大监督”格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强化内部监督,根据集团“大监督”工作计划,4月13日集团召开了“大监督”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5年以来探索建立“大监督”格局,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格局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树荃主持,副总经理李波、纪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朱旌,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部)、风险合规部、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大监督”格局对集团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以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强化监督检查、共享监督成果、形成监督闭环为目标,通过建立“大监督”联席会和开展联合检查及相关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格局,将“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大监督”联席会由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风险合规和法律事务、资金、财务等职能部门组成。监事会主席为联席会召集人,监事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日常事务。

联席会通过联合检查、会商、信息交流、信息公开、整改反馈、问责等机制开展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在分头履行相关监督职能基础上协同开展工作,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同推进整改落实,提高整体监督效能。联席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商,提高协同效率。

会议要求为适应集团资本运营公司转型需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尽快制订“大监督”格局工作制度,固化“大监督”格局建设探索成果,推进“大监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