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文化和创意产业基金(暂定名) 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助力西部文化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拟与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建西部文化和创意产业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为确保公平、公正,本次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遴选基金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西部文化和创意产业基金(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基金规模
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出资由重庆市区两级国有资本、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主体募集社会资本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主体募集社会资本在基金中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5%。
(三)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四)存续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9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延长期1年。
(五)出资结构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出资占比30%;
重庆市区两级相关主体合计出资不低于55%;
基金管理人及社会资本:基金管理人(GP)及其募集的资金合计出资占比不超过15%(其中GP及其关联方出资不低于1%)。
(六)投资领域
基金主要投资科技赋能的文化及相关产业,重点关注具有核心技术壁垒、创新商业模式的文化生产技术、传播技术、装备制造及数字化新兴业态等方向的优质项目。基金投资于上述领域项目的总金额不低于基金实缴规模的70%。
(七)投资阶段
基金重点聚焦早中期项目,兼顾成长期优质项目,具体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八)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费以基金实缴金额或未退出本金余额扣除减值部分作为计算基数,不得超过2%/年。
(九)投资要求
投资于文化及相关产业领域的金额不低于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实缴出资额的2倍;投资于重庆市内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重庆市区两级合计出资额。
(十)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基金的项目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项目退出。
基金管理人组建咨询委员会,重要出资人可提名咨询委员会委员,为基金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十一)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遵循“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原则,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8%/年(单利),超额收益部分按市场化原则约定分配机制,激励管理团队与出资方利益深度绑定。
以上具体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二、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优中选优。
三、申请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体资格
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受重大监管处罚。
(二)管理团队
拥有5名(含)以上股权投资相关专业人员,其中至少3名具有5年(含)以上相关经验;拥有3个(含)以上投资文化领域项目的经验,且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且有2个(含)以上的文化领域成功投资案例(成功案例指项目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完全或部分退出,且回报良好)。
(三)历史业绩
累计管理各类在中基协备案基金(下同)不少于3只,且累计管理基金实缴总规模20亿元(含)以上。
(四)募资能力
基金管理人(GP)及其募集的资金合计出资占比不超过15%(其中GP及其关联方出资不低于1%),需提供社会资本方出资意向函或承诺函。
(五)内控机制
公司治理、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规范的投资决策、激励约束、团队跟投、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等机制。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渝富集团及所属企业官方媒体发布。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8:00止。
(二)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应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在公告有效期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9份(正本1份,副本8份)、电子版材料1份(以U盘存储)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至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渝兴广场B1栋24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先生,15808040582;
刘先生,18860031124。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初审小组对申请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及打分,初审内容包括申报资料规范性、申报主体资格、管理团队、管理规模、投资业绩、募资能力等客观指标,筛选出不超过5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小组组织基金管理人现场答辩并进行综合评议打分。评议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实力、历史业绩、投资策略、风控水平、机制建设、产业资源等。
(五)尽职调查
对专家评审得分排名第1位的候选机构开展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
(六)商务谈判
与候选机构进行协议条款商务谈判。
(七)决策审批
根据尽调及商务谈判结果,由重庆方面各出资人及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定拟合作的基金管理人。
(八)协议签署
各出资主体决策审批完成后,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启动基金运营。
五、申请机构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机构需按照《西部文化和创意产业基金(暂定名)申请材料目录》(附后)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请机构登记表;
2.储备项目列表;
3.基金管理人投资业绩;
4.基金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投资业绩;
5.承诺函;
6.拟设基金可研报告模板;
7.其他佐证材料: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中基协登记备案证明、实缴出资证明材料暨审计报告(近三年)、制度文件、社会资本出资承诺函、成功案例证明文件、核心团队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等。
8.申请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佐证文件。
六、其他事项
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本公告仅作为邀约邀请,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本发布机构对本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申请材料附件